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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33批)2012年3号公告
来源: 发布日期:2012-02-28 02:02:20 查看次数:5180 次
摘 要: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2年第3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的规定,现将许可的汽车、摩托车、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233批)和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》(第30批)予以公告。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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